投資柬埔寨必讀,這些法律你必須要了解
隨著近年來政府大力推動金邊、暹粒及沿海地區的旅游業發展,柬埔寨已搖身一變,成為了投資領域的香餑餑。數據表明,柬埔寨近幾年正處于黃金發展期,自2010年以來GDP保持高速增長。柬埔寨政府鼓勵外商大力投資旅游業、基礎設施及能源產業、創新和高科技產業等,并實施一系列的投資優惠,如免征全部或部分關稅和賦稅。
隨著近年來政府大力推動金邊、暹粒及沿海地區的旅游業發展,柬埔寨已搖身一變,成為了投資領域的香餑餑。數據表明,柬埔寨近幾年正處于黃金發展期,自2010年以來GDP保持高速增長。柬埔寨政府鼓勵外商大力投資旅游業、基礎設施及能源產業、創新和高科技產業等,并實施一系列的投資優惠,如免征全部或部分關稅和賦稅。投資柬埔寨必讀,這些法律你必須要了解。
柬埔寨投資相關的法律有哪些
《投資法》制約所有柬埔寨人和外國人在柬埔寨境內的投資活動,對投資主管部門、投資程序、投資保障、鼓勵政策、土地所有權及其使用、勞動力使用、糾紛解決等作出明確的規定。
《投資法修正法》是對《投資法》的補充和修正。在投資申請、投資項目購進與合并、合資經營、稅收、土地所有權及其使用、勞動力、懲罰等方面給出相關定義,并作出明確規定。
《關于柬埔寨發展理事會組織與運作法令》規定了柬埔寨投資主管部門——柬埔寨發展理事會的組織結構、職權任務和運作方式。
《關于特別經濟區設立和管理的第148號法令》(2005年12月頒布),規定了建立經濟特區的法律程序,經濟特區的管理框架與任務、對經濟特區的鼓勵措施、對出口加工生產區的特別措施、勞動力管理與使用、職業培訓、侵權與糾紛的解決。
《商業管理與商業注冊法》,對商業公司的成立、組織、運作、解散、轉讓和變更做出了規定,對公司的類型進行了劃分。
《商業合同法》,規定了所有類型合同的成立、履行、解釋和執行。它也進一步詳細地描述了某些類型的合同,比如銷售合同、租賃合同、借貸合同、個人財產抵押和擔保。
柬埔寨投資管理管理體制
在柬埔寨設立公司應向柬埔寨商業部商業注冊局或商業部指定的工商登記處進行注冊。如果要獲得投資優惠,應先向柬埔寨發展理事會提交投資申請,獲得有條件注冊證書后,再行注冊。
柬埔寨外商投資主管部門為柬埔寨發展理事會,柬埔寨發展理事會是唯一負責重建、發展和投資監管事務的一站式服務機構,該機構負責對全部重建、發展工作和投資項目活動進行評估和決策,批準投資人注冊申請合格投資項目,并頒發最終注冊證書。
對下列項目,需提交內閣辦公廳批準:
(1)投資額超過5000萬美元;
(2)涉及政治敏感問題;
(3)礦產及自然資源的勘探和開發;
(4)可能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5)基礎設施項目;
(6)長期發展戰略。
柬埔寨投資優惠政策
1、外國投資優惠
外資同樣可享受美、歐、日等28個國家/地區給予柬埔寨的普惠制待遇(GSP)
2、投資保障
①對外資與內資基本給予同等待遇,所有的投資者,不分國籍和種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②柬埔寨政府不實行損害投資者財產的國有化政策;
③已獲批準的投資項目,柬埔寨政府不對其產品價格和服務價格進行管制;
④不實行外匯管制,允許投資者從銀行系統購買外匯轉往國外,用以清算其與投資活動有關的財政債務。
3、投資優惠
經柬埔寨發展理事會批準的合格投資項目可取得的投資優惠包括:
①免征投資生產企業的生產設備、建筑材料、零配件和原材料等的進口關稅;
②企業投資后可享受3-8年的免稅期(經濟特區最長可達9年),免稅期后按稅法交納稅率為9%的利潤稅;
③利潤用于再投資,免征利潤稅;分配紅利不征稅;
④產品出口,免征出口稅。
柬埔寨外資準入的規定
柬埔寨對于外商投資實行分類管理,具體如下表所示:
1、鼓勵類
創新和高科技產業;創造就業機會;出口導向型;旅游業;農工業及加工業;基礎設施及能源;各省及農村發展;環境保護;在依法設立的特別開發區投資。在上述領域的投資優惠包括免征全部或部分關稅和賦稅。
2 、限制類
外商在柬投資,用于投資活動的土地,其所有權須由柬埔寨籍自然人、或柬埔寨籍自然人或法人直接持有51%以上股份的法人所有;
允許外商以特許、無限期長期租賃和可續期短期租賃等方式使用土地;
外商有權擁有地上的不動產和私人財產,并以之作為抵押品。
3 、禁止類
神經及麻醉物質生產及加工;使用國際規則或世界衛生組織禁止使用、影響公眾健康及環境的化學物質生產有毒化學品、農藥、殺蟲劑及其他產品;使用外國進口廢料加工發電;森林法禁止的森林開發業務;法律禁止的其他投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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